一、 学校全称:上海大学
二、校址 校本部: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政编码:200444
校区:延长校区 校址:延长路149号
校区:嘉定校区 校址:城中路20号
三、招生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五、招生计划、学费及专业限制
上海大学2008年春季共有11个学院和1个系招生,本科计划招生总数为470名。
代码 |
学院 |
系或专业 |
学制(年) |
计划(人) |
学费
(元/年) |
专业限制 |
01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4 |
15 |
470 |
5000 |
口吃 |
02 |
文学院 |
历史学 |
4 |
35 |
5000 |
无 |
03 |
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4 |
35 |
5000 |
无 |
04 |
行政管理 |
4 |
35 |
5000 |
无 |
05 |
法学院 |
法学 |
4 |
60 |
6500 |
无 |
06 |
影视艺术技术学院 |
广播电视新闻学 |
4 |
30 |
5000 |
口吃 |
51 |
理学院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4 |
30 |
5000 |
无 |
52 |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机械电子工程 |
4 |
60 |
5000 |
色盲 |
53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4 |
30 |
6500 |
色盲、听力障碍、严重口吃 |
54 |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 |
30 |
6500 |
色盲 |
5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高分子材料系 |
4 |
30 |
5000 |
色弱、嗅觉迟钝、过敏性疾病 |
56 |
土木工程系 |
土木工程 |
4 |
40 |
5000 |
无 |
57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 |
40 |
5000 |
色盲、色弱 |
备注:1、一、二年级在校本部(上大路99号)(住读),三、四年级到所在学院的校区就读
2、以上学费不含住宿费。
六、录取科目及学校加试内容、时间
上海大学各学院(系)“X”科目的加试内容、录取科目、加试时间
代码 |
学 院 |
系或专业 |
加试内容
(笔试) |
录取科目 |
合成分计算 |
加试时间 |
01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英语笔试 80%
英语口试 20% |
语数外综合*70%+加试*30% |
语数外综合成绩*0.7+加试成绩*(480/150)*0.3 |
13:30-15:00 |
02 |
文学院 |
历史学 |
英语 |
10:30-12:00 |
03 |
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04 |
行政管理 |
05 |
法学院 |
法学 |
06 |
影视艺术技术学院 |
广播电视新闻学 |
51 |
理学院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物理 |
数外综合*70%+加试*30% |
数外综合成绩*0.7+加试成绩*(330/150)*0.3 |
8:00-9:30 |
52 |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机械电子工程 |
53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54 |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高分子材料系 |
56 |
土木工程系 |
土木工程 |
57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 |
备注:学校加试科目全部开卷(注:英语考试不能携带电子词典)。
七、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全部只招英语。
八、招收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九、录取原则
1、凡报考上海大学2008年春季招生专业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加综合考试成绩的总分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本科报考资格线和我校划定的专业报考资格线,且必须参加上海大学组织的“X”科目的加试。
2、报考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的考生,上海市2008年春考的英语成绩不低于120分。
3、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所规定2008年春招政策加分的考生,学校将根据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录取程序
2008年上海大学春季招生录取工作, 仍将全部采用计算机操作,按考生所填志愿次序及各专业的相关“录取科目”的合成分排序,依次滚动投档,各专业之间无级差。
十一、学校加试报名办法
1、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除按市考试院规定的电话填报志愿办法外,也可以从上海大学校园网上报名。考生如同时以两种形式(168教育声讯电话、校园网)填报志愿,上海大学则以网上报名为准。网上填报志愿的截止日及具体时间与声讯电话规定相同(12月31日上午6:00—1月2日晚20:00)。考生若多次多形式报名,上海大学以考生网上最后一次报名情况予以确认。
填报志愿网址:www.info.shu.edu.cn
2、凡报考上海大学2008年春季招生的所有考生,都必须在2008年1月4日(星期五)下午2:00-4:00携带上海市统一考试(语、数、外)三门和综合测试的成绩单、报名照一张,到上海大学设立的咨询点(上海大学校本部-宝山区上大路99号)领取“ X”科目加试的准考证和交报名考务费。有各类获奖证明或专特长证明者须随带原件。
十二、学校加试考试日期
上海大学组织的“X”科目的加试,全部安排在2008年1月5日(星期六)进行。“ X”科目的加试地点、具体时间等在《上海大学2008年春季入学招生准考证》上将有详细说明。2008年1月8日下午15:00考生可通过16862319教育声讯热线查询“X”科目的加试成绩。
十三、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条件的毕业生将授予学士学位。
十四、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报考我校,特对春季高考新生设立优秀学生入学奖。奖学金分为三种:特等奖学金5000元、一等奖学金3000元、专特长奖学金500元。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享受特等奖学金:
1、高三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校优秀共产党员荣誉者;
2、高中期间经上海市教委确认的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竞赛的获奖者(指国际和全国竞赛一等或二等奖、上海市或省级竞赛的一等或两项二等奖者)。
3、具有高中同等学历的考生获得当年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且经上海大学奖学金评审小组核准认可者。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享受一等奖学金:
1、考生高中阶段累计获得上海市各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或相当此级别的荣誉称号两次或两次以上者;
2、具有高中同等学历的考生累计两次获得上海市各区、县级荣誉称号且经上海大学奖学金评审小组核准认可者。
(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享受专特长奖学金:
1、高中阶段在国家科技、文艺等正式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者;
2、高中阶段在省市部委科技、文艺等正式比赛中获得一等奖者;
3、高中阶段在国家级体育正式比赛中名列前五名或省市级正式体育比赛中名列前三名者;
4、高中阶段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如精神文明建设、科技发明等),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为学校赢得特别荣誉者;
5、高中阶段获得区、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学生党员。
以上评审标准在操作过程中,一个学生的奖项不重复计入,采取就高原则,即只获得最高奖项的奖学金。学校将在开学后分两次向上述学生发放入学奖学金,第一学期初发放50%,第三学期初发放50%,如入学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中有不及格成绩者,将取消余下50%的入学奖学金。学生入学第二年起,奖学金将根据《上海大学学生手册》规定的奖学金评审条例进行评审。
对于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将采取贷学金、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给予帮助,决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新生存在经济困难,可提出申请贷款。学校将按银行有关规定,帮助学生办理助学贷款。
十五、监督约束机制
上海大学2008年春季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上海大学党委直接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学校设有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与此同时,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学校特成立了上海大学2008年春季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在校招毕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同时接受校纪委、校监察处和上级纪委、监察部门的领导,并将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
十六、其它须知
学校网址:www.shu.edu.cn
咨询电话:66134148 、66133280
监督电话:66132857
前往上海大学校本部(宝山区上大路99号)的主要公交线路有:767路、767B路、110路、58路、727路等。
上海大学
2007年10月